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数字化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展现出强大活力。7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市智能建造产业链办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产业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市住建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建设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科技创新、数字赋能,大力发展建筑产业互联网经济,实现产业升级和模式创新,加速形成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到2026年,全市累计培育建筑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产品5个,累计平台注册用户数达10万人;帮助10家企业开启建筑产业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推动20家企业联合“走出去”。
目标:催生建筑业跨界融合服务新业态
施工过程中需要采购物料,只需在“料小盟”下单就能集中采购、集中配送;项目需要工人,“易匠通”平台可以提供精准、便捷的招聘服务;“筑企通”构建“云上产业园”,为建筑企业提供线上业务、财务、经营管理等服务……这些场景和产品,是湖南建投旗下中湘智建通过移动互联网引领建筑业数字化发展,将互联网创新应用成果深化于用工服务、材料采购、企业服务等各个领域的缩影。
根据《十条措施》,长沙将坚持政策指导、坚持示范带动,充分发挥以中湘智建为代表的建筑产业互联网领域头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整合开放资源,辐射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同时坚持协同创新、市场融合,培育“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建筑业新质生产力。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将通过“平台+生态”的模式重构产业全要素、全过程和全参与方,把传统建筑业人、材、机各要素融入到数字化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数据贯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新设计、新建造和新运维,带动关联建筑产业发展,催生建筑业跨界融合服务新业态。
举措:运用创新平台加快建筑业数字化进程
《十条措施》提出支持建筑产业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十条“硬举措”。
一是支持孵化建筑业数字化用工服务体系标杆平台。支持孵化以“易匠通”为代表的建筑业数字用工平台,鼓励全市在建项目应用数字用工平台完成用工信息采集,提升全流程线上应用,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实名制管理。引导长沙市各区县(市)在建项目使用数字用工平台,力争在2025年实现覆盖率达到60%,新增注册建筑工人6万人次。
二是支持拓展泛蓝领行业科技型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以建设领域的数字化用工转型为基础,拓展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等泛蓝领行业的科技型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支持以“百工人服”为代表的科技型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为城市新就业群体提供服务。引导长沙市各区县(市)泛蓝领用工需求企业使用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在2025年实现企业用户数达到1万家以上。
三是支持促进1.5级土地开发模式与住房保障服务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配建用地、闲置用地、集体土地开展1.5级土地开发,采用以金鳞甲为代表的模块化建筑产品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配套设施,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创新模式及产品的应用与推广,引导长沙市各区县(市)培育1个以上试点示范项目。
四是支持建设建材供应链数字化服务标杆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以“易料市集”为代表的建材供应链服务平台,引导本土优质建材品牌、优质班组、检测机构等建筑业全链条的服务企业加盟入驻,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建材供应链服务平台达成集采协议。推动“易料市集”等建材供应链服务商参与贸易促进活动,促进与海外标准认证机构达成合作,助推建立出口服贸中心与拓展建材海外市场。
五是支持搭建“云上”全产业链核心产业及配套企业生态集群。依托长沙“筑企通”总部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园,鼓励EMPC链接建设、施工、数字设计、部品部件智能生产、装备制造、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等企业加入并共同组建“云上”全产业链核心产业及配套企业生态集群。支持开放“筑梦云”数据端口链接各类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打造“筑梦云”产业的线下孵化区。
六是支持产品应用与研发创新。在长沙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中,对应用建筑产业互联网创新产品的参评项目,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引导行业加大对建筑产业互联网经济领域的研发力度,通过资金与政策扶持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
七是支持出台建筑业新型用工服务指南。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行业头部企业牵头出台适应平台经济的建筑业新型用工服务指南,构建建筑产业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
八是支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长沙市各区县(市)和园区应加大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推广,全面宣传、全面动员、全面上云入网。进一步强化在主流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上的宣传,全面提升行业影响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九是支持培育企业上市。优先将建筑产业互联网头部企业列为长沙市建筑产业互联网上市公司重点培育目标,积极倡导并组织此类企业参加针对性的上市指导培训,全方位提升上市筹备能力。
十是支持校企合作与交流。依托建筑产业互联网的多元化平台优势,构建校企协同机制。引导和支持高校将前沿科技成果与企业实践场景结合,大力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实现企业创新能力与高校优质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