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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和链上企业遴选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和链上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晋建科函〔2024〕52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根据《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3〕44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重点产业链“链核”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晋链长办简函〔2024〕1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和链上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链核”企业遴选标准

1.规模实力。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

2.产业配套能力。核心配套类“链核”企业与所属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潜在链主类“链核”企业与5家以上(含)同链条链上其他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

3.行业影响力。掌握产业链关键技术或具有核心基础产品。获得“国家级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或“省级小巨人”等称号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链上企业遴选标准

围绕“链主”“链核”企业开展协作配套的企业,满足与“链主”企业开展协作配套的年度产品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或与装配式建筑产业链5家(含)以上链上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200万元。

二、遴选程序

1.符合《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企业按自愿原则,填写申报书,准备印证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一式2份,于5月17日前,报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中央驻晋企业、省属国企(以下统称初审部门)可直接报我厅。

2.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于5月24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厅(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文档同时发至szjtkjc@163.com。

3.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按程序报省链长办发布。

  

附件下载: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链上)企业申报书.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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