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简称《经验清单》),重庆有7项经验做法入选。
《经验清单》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以试点示范为抓手,加快完善发展智能建造的政策体系、产业体系和技术路径,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经验做法,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图为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重庆工商学校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效果图。市住房城乡建委供图
其中,重庆入选的7项经验做法涉及加大政策力量支持、推动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交流等领域,涵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给予招标投标支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明确专项成本列支依据、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宣传交流等内容。
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重庆有两项经验入围,分别是:将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纳入《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将智能建造工作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文件。
给予招投标支持方面,重庆、台州、广州、深圳、成都部分政府投资的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对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提出明确要求,作为招标择优因素。
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方面,重庆要求4个试点区县、6家示范企业每年组织实施2个以上试点项目,推动智能建造技术的体系化应用,2023年已落实17个试点项目;要求全市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概算投资大于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要求选用智能建造技术推广目录相关技术。
明确专项成本列支依据方面,重庆、沈阳、郑州、深圳对政府投资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允许在核准投资估算和工程概算时列支智能建造相关专项成本。
建立工作机制方面,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建4个智能建造专项工作组,其中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建综合协调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建应用推广组,市经济信息委牵头组建产业引育组,市教委牵头组建人才培育组,市政府秘书长每月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开展宣传交流方面,北京、重庆、湖南、长沙、沈阳、广州分别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住宅产业暨建筑工业化产品与设备博览会、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长沙国际绿色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以及广州国际建筑业和规划设计产业博览会等展会,集中宣传展示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
(摘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