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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

苏建函科〔2023〕40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示范申报要求详见《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在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gbpm.jscst.cn/,路径: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建筑产业现代化专栏—注册登录—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示范申报)。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连同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省属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初审和推荐。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材料汇总后(附件2),正式行文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

(三)评审和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

三、组织发动

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评审通过的示范项目将列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新型工业化类储备库。

四、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请以邮寄方式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以邮戳为准。联系人:胡浩、庄玮,联系电话:025-51868859;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angsu_cyb@163.com。

附件:

1. 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指南

2.设区市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3. 2023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

附件下载:苏建函科〔2023〕404号.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1日

(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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