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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率过半

从7月27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住建系统民生工程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816个,涉及居民25.7万户,截至6月底,已改造完成945个,完成年度任务的52%。我省三项工作举措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录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七批)》,在全国推广。保定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综合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张博鸿介绍,我省从2018年开始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起连续五年将其纳入全省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13066个,小区水、电、气、热、路、通信、安防、消防等老化基础设施得到更新,消除了安全隐患,房屋建筑得到全面修缮、节能水平不断提升,小区停车、适老化、无障碍、健身、休闲、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逐步健全,245万户居民的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引导居民参与改造。改造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了解居民最急需、最迫切的改造需求,根据居民的意见确定改造内容、制定改造方案。改造过程中,逐个小区选取居民代表,监督工程质量、参与工程验收,组织街道、社区及时收集和处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的后续管理。

强化改造过程管理。统筹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管线改造和道路改造,协调各管线改造与道路改造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防止路面反复开挖,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省级从各地住建部门抽选了15名熟悉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人员,交叉派驻各地,逐个小区对居民意愿征求、改造方案制定、开工、竣工、满意度调查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督导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改造效果。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省级工程质量巡查重点,加大工程质量巡查力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施工单位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用心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立“责任主体公示牌”,公开县(市、区)住建局和街道办事处、社区责任人的姓名及电话,畅通居民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地发挥优秀典型引路作用,持续提升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水平。提前开展2024年度改造项目申报,为做好明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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