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并公布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方案,促进文件精神落地,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方案》明确要求,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并提出八项重点任务,即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和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要求各省注重绿色建筑的建设工作和建筑能效的提升工作,最终社会能够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各省立法立规、完善标准,对本省的绿色建筑建设重点任务作出更明确的要求,因地制宜加快本省绿色建筑发展步伐。
立法立规 保障绿色建筑建设
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有助于企业规范建筑标准,更快更好地发展绿色建筑。根据《方案》要求,各省均明确要求修订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出台绿色建筑设计和评价条例,加快推进规范绿色建筑标识,建立标识撤销机制。
其中,安徽省政府将加快推进《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绿色建筑标准编制进程,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吉林省政府将制定《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和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专家评审制度,规范专家评审行为,统一量化评审尺度。
山西省政府鼓励各设区市、县级市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达到30%,强调各市出让的“标准地”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因地制宜 优化绿色建筑能耗
如何提高能效、节约能源不仅是国家关注的问题,也是企业在绿色建设中需要着重探索的方向。现代建筑的建设不仅要注重提高取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管道系统的运行效率,还要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温度环境的同时,使用清洁能源并降低建筑能耗。
按照《方案》要求,各省将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节水改造,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其中,湖北省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以更换节能门窗、修缮屋面保温、增设外遮阳、改造室外场地、雨水中水利用、更换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等适宜技术,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并支持武汉市列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名录。
山东省政府将大力推动建筑节水利用,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动“渗滞蓄净用排”等设施建设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喷灌、微喷等节水技术,提高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比率,编制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图集,实现源头雨水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利用。
吉林省政府将建立完善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制度,明确统计实施主体单位、配合单位职责,统计建筑范围及统计内容,确保统计数据科学可靠、可追溯。
河南省政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通过先进节能设计理念及采用绿色施工技术,优化建筑围护结构,提高建筑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通过新风热回收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显著降低建筑供暖和供冷需求。
完善标准 设计绿色健康住宅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使得人们对建筑的标准和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造新型绿色建筑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减少污染、保障居民健康生活,还要求能够防控疫情,阻断病毒传播。对此,各地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实施住宅相关标准,提高建筑室内健康性能指标,推动一批住宅健康性能示范项目,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要求,严格竣工验收管理,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多地从政府投资工程开始推广利用绿色建材,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施工单位灵活选择屋面设计形式,加强外墙面、窗、屋面、檐沟、排水口等易发生渗漏部位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管控,适当提高屋面防水标准等级,提高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
山西省政府将积极推广智慧工地,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对工地用工、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湖北省着力推进固体建材废料再生产,并在全省大力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产品,鼓励宜昌、襄阳、荆门等富产磷石膏地区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攻关,打造全省“磷”特色品牌。
积极推广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水平。《方案》对推动装配式装修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也出台了相应的方案。
河北省政府制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和京津冀协同标准《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编制《预制组合部件应用技术规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标准构件尺寸指南》,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发展,推动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
辽宁省对各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比提出具体计划,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5%,其中沈阳35%、大连25%、其他各市10%;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此外,辽宁省还将抓好钢结构住宅试点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混凝土装配式住宅和农房建设,指导鞍山、本溪、辽阳等市研究钢结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创新引领 科技成果助推绿建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得以应用,从而提高建设效率,推动绿色建造更好更快发展。《方案》要求各省积极探索新技术在实际生产建设中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同时希望各省能够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和绿色建筑创新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根据该项建议,山西省政府将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项目创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材应用、健康住宅等示范工程,自2020年起,要求各设区市按照《绿色建筑创新项目技术指导清单(试行)》规定,每年至少创建1个创新项目。
湖南省政府提出实施人才培养“十百千万工程”、创新平台“1+3+5工程”、产业示范“城市+基地+项目工程”等项目计划,着力打造绿色建筑人才队伍,在先进绿色建造、高端新材料、安全清洁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培育壮大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以及示范项目。
山东省政府重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华夏技术奖及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
确保质量 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
推广建设绿色建筑的最终目的是服务大众,因此,让购房者了解如何选购住宅,确保他们入住安全、健康、舒适的房屋,是行业的关注所在。各省根据住建部《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相关要求,还要求大力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的验收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并鼓励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