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实现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及智能化应用,近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出台装配式建筑扶持办法(试行),设立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资金5000万元。
扶持办法鼓励项目建设单位优先采用示范区内企业研发生产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部品部件。部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体保温板、叠合板、阳台、空调板、楼梯、预制梁、预制柱以及钢梁、钢柱等。多项政策扶持包括:优先安排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工业用地转征报批,可通过“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对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含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用地;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预售时,在项目达到正负零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前提下,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于非财政投资的以下项目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项目建设单位资金扶持:单体建筑装配率达到30%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体建筑装配率达到40%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5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体建筑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认定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使用示范区内企业生产的装配式部品部件的项目,按实际使用部品部件总价的2%给予奖励。
同时,综改示范区将积极协助装配式建筑项目评选“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太行杯”“汾水杯”“优良工程”“优秀工程设计”“标准化工地”“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康居示范工程”等奖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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