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正在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示范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请结合项目实际,按照“能报尽报”原则积极申报,申报要求及程序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示范项目的通知》(建科中心〔2019〕61号)。对于评审通过的申报项目,我局将按照规定对申报单位予以信用加分。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示范项目的通知(建科中心〔2019〕61号)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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