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合称“三大管理办法”)陆续发布,与《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等政策相互衔接,全方位构建新时期深圳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三文连发
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的系统工程
8月16日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8月24日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9月26日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台16个装配式建筑政策文件,确保了有法可依、有制可循、科学可行,总体呈现以下特征:
坚持开门问策、多方献策,各项政策均由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广泛征集各方意见。
坚持“1+N”的系统性理念,注重政策之间的衔接性与相互支撑性,持续构筑政策的系统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原则,注重现状总结分析与实事求是,以解决实际痛点为切口,明确各项工作要求。
坚持监督管理、主动服务并重意识,注重从各个环节落实监督与细化服务,释放管理效能。
坚持可落地、强实操性理念,注重各方主体行为引导与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能落到实处。
落实落细
三大管理办法构筑强支撑
专家管理办法
强规范、细职责、提能力
专家是宝贵的行业资源,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截至目前,全市在库装配式建筑专家270人,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撑。新修订的《专家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激发专家的能力智慧,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强品牌、细引导
促协同、提效应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是构筑现代建筑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孵化培育了42个国家、省、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总体数量在全国和省内领先。新修订的《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行业形成更有实力、规模化的企业链条,在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强管理、明责任
促创新、优服务
项目建设是政策落实效、发展惠民生的重要载体与基础保障。截至目前,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建设规模超过8000万平方米,涌现了华章新筑、凤凰英荟城等一批影响全国的示范项目。新修订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方责任,引导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推动项目技术与管理创新。
“圳”在行动
深圳新型建筑工业化持续进行时
近年来,深圳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立了因地制宜政策体系,建成了一批高品质民生工程,催生了新产业,为促经济、促就业带来了新动能,不断推动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深圳新型建筑工业化正以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己任,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全力打造“深圳建造”品牌,着力打造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典范。
落实新型工业化,深圳建筑不断以切实举措、扎实行动,持续进行时!
(摘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