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锦州市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今年新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工程59项,建筑面积106.7万平方米,全部为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为确保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锦州市在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培训等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绿色建筑应用监管。严格抓好事前控制,对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工程项目,不予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严格抓好事中控制,加强工程施工过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执法监督检查,对列入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的建筑工程项目,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未通过绿色建筑审查备案的,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绿色建筑验收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今年锦州市共申请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25万元,通过开展行业技术培训,极大地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抽检在建项目9项,抽检建筑节能材料11个批次,下达整改通知单8份,有力地促进了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