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宅设计标准》《高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3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会举行。据悉,新标准将于6月25日起施行。届时,安徽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都将都到进一步提升。
全装修稳扎稳打
中国全装修发展二十年来,安徽的全装修政策一直稳扎温打,在标准的设立和试点工程上一步一个脚印。
2014年12月,安徽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新建住宅中大力推行全装修,合肥市全装修比例逐年增加不低于8%,其他设区城市不低于5%,鼓励县城新建住宅实施全装修。
2017年,安徽省开始《安徽省住宅建筑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项目》课题研究。
2018年,立项编制安徽省《住宅设计标准》,在绿色、节能、宜居、无障碍(适老、适幼)、全装修(一体化)、智能化等等方面,提出适合住宅建筑标准的技术要求。
2019年8月,安徽省住建厅组织起草的《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条例,鼓励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
目前来看,安徽省住宅建筑设计执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其中一些指标要求已年代久远不能满足人民现在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不能适应安徽省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新规势在必行。
大力推行全装修
新版的《住宅设计标准》共11章,从居住与共用空间、室外环境、室内环境、设施、室内装修等方面编制了详细标准。《标准》倡导绿色发展,从功能空间、材料部品、人体工程、室内外环境、提高与创新五个方面,将绿色住宅建筑的要求贯穿全标准。
新建住宅宜实施全装修,绿色二星级及其以上住宅建筑应实施全装修;同时,要求全面提升居住舒适性,提出容积率、住宅建筑高度控制范围【高层Ⅱ类(19-26层),住宅建筑限高80米,容积率2.9~3.1】,提高各居室空间的采光通风效果,增加阳台洗衣给排水设施,实现雨污分流等要求。
针对住宅室内空间提出明确的面积要求。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3平方米,其中,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5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平方米,厨房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双人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单人卧室不应小于6平方米。
卫生间是家庭生活必备。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为其预留设置位置及安装条件,宜采用干湿分离式布置。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安装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60米。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小时,且不应降低周边住宅、幼儿园等既有建筑的日照标准。
针对高层住宅电梯高峰实际使用时数量不足的问题,明确了电梯与住宅户数的关系。规定高度超过9米应设置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新建住宅建筑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千克。每台电梯服务户数不应超过70户。
针对高层住宅使用时经常发生的坠物伤人情况,要求住宅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并明确其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人员安全。
加快推进钢结构建筑发展,对于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标准充分考虑居民分散采暖和健康舒适环境的实际需求,注重邻里友好关系,对层间楼板和分户墙的保温隔声性能提出限值要求。
新修订的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按65%节能目标进行修订,在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有新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在防火、安全、耐候、声环境、防止脱落等安全问题提出了要求,为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坚持被动设计为主,主动技术优化的基本原则;
对建筑能耗和综合能耗实行双目标控制;
增加了门槛值限值要求,设置了严格的权衡判断和综合评价准入条件;
充分考虑居民分散采暖和健康舒适环境的实际需求,注重邻里友好关系,对层间楼板和分户墙的保温隔声性能提出限值要求;
进一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能减排,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提高舒适度,提升建筑功能和品质。
保障居住质量
在房住不炒的长效机制下,安徽省大力推动全装修政策,帮助全装修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既让消费者能享受到舒适、健康、绿色的美好住宅,提升生活品质,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另外一方面也加速房地产行业的改革,也让地产企业走向一条全新的发展路径。
《住宅设计标准》《高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3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旨在提升住宅建设水平,届时,老百姓对于居住质量、居住功能、居住环境等需求将得到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