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装配式建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1907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8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9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装配式建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一条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4、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线展示沙盘,合同包二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品目号1:坚固型动态数据采集分析系统,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 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更正为
4、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线展示沙盘,合同包二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图形工作站,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 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商务条件第四点“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取时间应在签订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更正为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 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三)、合同包二:图形工作站增加“数量为51台”的内容,室内P2.5LED全彩屏增加“数量为1套”的内容。
(四)、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江夏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国琛/138050668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 /0591-83393310、8339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