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诸暨市建设局邀请省建设厅领导,为全市建筑企业进行新实施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作培训,进一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在我市建筑施工中的推广力度。
原浙江省《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已经实施3年,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加入新概念、新技术和新体系,从去年3月份,省建设厅和省标准站组织专家召开新标准启动研讨会,当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今年1月底完成报批稿,3月份印发正式稿。新版标准编制历时1年,期间修改了10多次。相比国标,新版标准有以下几方面特色。一是在主体结构上,推动钢结构、组合结构等体系发展,鼓励采用免拆型模板、成型钢筋、装配式模板等。二是在围护墙和内隔墙上,保温、装饰、装修一体化分开评分。三是强调BIM技术的全过程应用。据了解,《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于8月1日起实行。
从2017年开始,诸暨市加快绿色建筑发展进程,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努力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相继出台政策助推实施装配式建筑。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诸暨市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且逐年提高比例,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诸暨市中心城区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去年,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在项目招投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质量保证金和物业保修金缴纳等方面又给予了政策支持。规定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采用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这些建设项目符合要求的,经依法批准后,可作为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另外,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此外,对规定外主动实施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满足要求的,按照实施面积给予项目建设单位每平方米5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
今年以来,装配式建筑在诸暨市得到快速推进。至7月底,诸暨全市新开工装配式民用建筑达35.08万平方米,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据悉,年底前还有140多万平方米民用装配式建筑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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